首页 > 玄幻小说 > 快穿真假千金 > 分卷(26)

分卷(26)(第2/3 页)

目录
最新玄幻小说小说: 诡异牧师旷世神通的谛造者一卷破苍穹御气八荒乱世天罡之武道逆天带着修仙功法当野人西游:斩杀菩提老祖,我称霸洪荒诡秘凋零我不朽,旧神逝而我永生人在大唐成才子,告诉我这是西游守兵,人族幕后的守护者不灭尊帝我在蓝星抓外星人做实验源道仙踪夺我剑骨,断绝关系,她们后悔了我自凡间来,以武觅长生吃瓜路人甲,奈何女帝非要宠我偷听心声:师兄别苟了,出手吧!被废静心多年,你们才开始后悔?重生后,我带着炮灰集体造反了境界提升太快怎么办

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块石头,第三次之后才固定使用石工锤。这说明他在找最合手的凶器。

陈晨点头,继续问:没错,是这样没错,但这点有什么重要之处吗?感到凶器不顺手,自然会选择更换。

有啊,林月天说,第一就是,这说明凶手是在一次次犯案中不断完善行事的,或许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这不是和你刚刚说的有前科矛盾了吗?有另一人疑惑地问。

不矛盾,林月天顿了顿,我的意思是第一个受害人,赵凡云,他真的是凶手一系列犯案中的第一个死者吗?

林月天说: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凶手会选择钝器当然,钝器比利器好用很多,容易致命,利器管制严,而非管制刀具,小刀之类的,要快速致人死伤或者至少要让人丧失呼救或反抗能力,是非常需要技巧的

只有你这种行业精英能做到对吧?系统猜测他的话语。

你智慧了。林月天欣慰地在脑内说。

他当然不会把这句话说出来,而是继续进行分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我的推测是真的,凶手没有前科,那就很奇怪了。因为对一个没有前科的人来说,想到杀人,第一想法都是利器吧?水果刀、改锥之类的为什么犯人会想到使用钝器呢?

为什么?陈晨听得入迷,不由追问。

我大胆猜测,林月天说,本案的第一个受害人另有其人,而且很可能是死于利器伤,甚至是多次利器捅伤后的失血过多。我猜测犯人是在使用了一次利器后发觉利器并不顺手,故而改换钝器。这就是我为什么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背德的欲望-蛮横的熊孩子竟然征服了高高在上的街道副主任美妇少年的漫游世代营业CP[娱乐圈]穿越之朕的拜金妃亲爱的银发女僕末世领主
返回顶部